关于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自编中央海航酒店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浏览2552次 发布时间:2018-05-22


    受广东兴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特对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自编中央海航酒店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兴华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对商业、办公楼工程1幢(自编中央海航酒店一期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2018年5月22日~5月28日)。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18925018928 凌经理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道机场路33号中央海航酒店 

    附件:验收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