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都中轴线石岗安置区一期工程(1-1栋、1-2栋、2-1栋、2-2栋、3-1栋、3-2栋、4-1栋、4-2栋、5-1栋、5-2栋、6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7月16日完成了花都中轴线石岗安置区一期工程(1-1栋、1-2栋、2-1栋、2-2栋、3-1栋、3-2栋、4-1栋、4-2栋、5-1栋、5-2栋、6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对花都中轴线石岗安置区一期工程(1-1栋、1-2栋、2-1栋、2-2栋、3-1栋、3-2栋、4-1栋、4-2栋、5-1栋、5-2栋、6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13168691831 谢少容
电子邮箱:871143754@qq.com
附件1: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附件2: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